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水源及设计选用原则是什么?水源检查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可作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的水源有以下三种。
(1)市政给水管网
当市政管道为低压给水系统时,其水量应确保高层建筑生活、生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生产、生活按最大时用水量计算,消防按室内最大秒流量和计算。
(2)天然水源
天然水源如湖泊、河流、水库等应确保在枯水期最低水位也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3)消防水池
当上述两种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或者市政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建筑的住宅除外)时,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的要求。灭火后,消防水池的补充水时间不应超过48h。
消防给水系统水源选择应根据供水服务范围、水源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等因素来确定。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为双水源,联合消防给水适用于区域或单体消防。
单体高层建筑一般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1~2个水源,独立消防给水。居住小区一般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1~2个水源,联合消防给水;重要建筑或火灾后损失较大的场所应采用双水源系统,轻危险场所可采用单水源系统。
设有避难层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宜采用重力水箱消防给水系统,此时系统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层建筑消防水源检查验收时应对照设计资料文件对应检项目要逐一进行认真的检查。首先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查验高位消防水箱(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按照设计资料检查确定其水位、水量、水质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能否确保消防用水符合设计要求。
最后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检查确定最低水位、常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