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防爆的布置要求,由于爆炸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对生命和财产安全危害巨大,所以,做好建筑防爆设计是使生产安全进行的首要条件。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当办公室、休息室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5)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6)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