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哪些建筑应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原国家经委基建办(82)经基设字58号文阐述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详细说明,各省市都有转发。原国家建设部也正式颁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有:
(1)各种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都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应按各楼层计算建筑面积。(3)建筑物内的各种廊式结构及层高超过2.2m的架空层、技术层等都应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内的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管道井等井式结构,应按所依附的建筑物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5)有柱(除独立柱外)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走廊、檐廊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架空通廊、车马通道和用于主要交通通道的室外楼梯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凸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封闭式阳台及封闭式挑廊、门斗和有柱顶的廊式结构、地下建筑物及其出入口等,均应按外围尺寸全部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