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的清查方法,实物清查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如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的实存数量。实物清查应采取实地盘存制,在进行实地盘点时,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共同参与清查工作。
实地盘点物资时,会计人员要运用点数或度、量、衡工具计量等方法逐一确定被清查实物的实有数。不过,有些物资大量成堆、廉价笨重,难以通过点数和度、量、衡工具来计量,如露天堆放的砂、石、焦炭等,这类财产物资可以通过量方、计尺等方法推算其重量。
实物的清查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即实物盘点、填写盘存单和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
1. 第一步:实物盘点
进行实物盘点时,要根据财产物资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清查方法。在实物盘点的过程中,会计人员不仅要核查实物数量,还要关注质量,检查物资是否存在缺损、霉烂、变质等现象。盘点产品、半成品财产物资时,要注意其完整程度和配套情况,如包装是否完好、部件是否配齐等。实物盘点最忌遗漏和重复,会计人员还要注意区别本企业财产物资与代其他单位保管的财产物资,千万不要将两者混为一谈。
2. 第二步:填写盘存单
实物盘点完毕,会计人员要如实填写盘存单。盘存单是记录实物盘点结果的书面文件,也是反映财产物资在盘点日期实有数的原始凭证。清查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共同签章后,盘存单方可生效。盘存单的样式如表1所示。
表1 盘存单的样式
3. 第三步: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
为了核对清查结果,会计人员要根据盘存单和有关账簿资料,编制一份实存账存对比表,以明确实存数与账存数的差异。实存账存对比表是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也是分析账实不符原因和划清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时,才需要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如经过财产清查后发现账实相符则无须编表。实存账存对比表的样式如表2所示。
表2 实存账存对比表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