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保管,企业领购发票以后,应该妥善保管,以免发票遗失。对于空白发票的保管,首先,企业应该做到“专人保管”“专库(专柜)保管”,发票数量多的企业或各级税务机关还要“专账保管”,如图1所示。
图1 发票保管的三个原则
其次,作废发票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于开票过程中作废的发票,应该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并重新开具发票。不可在作废发票上涂改,也不能将其随意销毁,应该妥善保管全部联次,并粘贴在原发票存根上,以备核查。
对于因政策调整或变化造成发票作废的,企业应及时更换新版发票,并在旧发票到期之前上交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统一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毁须报经省国税局批准。
再次,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也应该妥善保管。在保管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可随意销毁。
最后,丢失的发票应该先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发布公告,声明发票作废。企业还要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登记。一般纳税人如果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在案发当日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国税机关汇报,如果发票丢失数量较多,而且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还要抄送有关部门备查。
任何经手发票的会计人员都不可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