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响应是指针对项目风险而采取的相应对策、措施。由风险特征可知,虽然风险客观存在、无处不在,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风险并非不可预测和防范。
在长期的工程项目管理事件中,人们已经总结出了许多应对工程项目风险的有效措施。只要工程项目管理者对项目风险有了客观、准确的识别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合理的响应措施,风险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经过风险评估,项目整体风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项目整体风险超出了项目管理者可接受的水平;另一种是项目整体风险在项目管理者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1)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有两种措施可供选择:停止项目或全面取消项目;采取措施避免或消减风险损失,挽救项目。
(2)风险在可接受的水平,则应该制订各种各样的项目风险响应措施,去规避或控制风险。
风险响应的措施
常见的风险响应措施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分散、风险自留等。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在完成项目风险分析和评估后,如果发现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又没有有效的响应措施来降低风险。
考虑到影响预定目标达成的诸多风险因素,结合决策者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做出的中止、放弃某种决策方案或调整、改变某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处理方式。
风险回避的前提在于企业能够准确地对企业自身条件和外部形势、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属性和大小有准确的认识。
在面临灾难性风险时,采用风险回避的方式处置风险是比较有效的。它简单易行,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具有彻底性,而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性。但有时,放弃承担风险也就意味着将放弃某些机会。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消极的处理方式。
通常最适合采取风险回避措施的情况有两种:一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很大且损失后果也很大;二是采用其他的风险响应措施的成本超过了其带来的效益。
(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一种常用的、十分重要的、应用范围最广且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其是指将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风险转移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将风险转移给了他人且他人肯定会受到损失。各人的优势、劣势不一样,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对于自己是损失但对于别人有可能就是机会,所以在某种环境下,风险转移者和接受者会取得双赢。
一般来说,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
在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签订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工程担保等;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
在面临风险以前,可以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
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因此,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3)风险分散。风险分散就是将风险在项目各参与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风险分配通常在任务书、责任书、合同、招标文件等文件中进行规定。风险分散旨在通过增加风险承受单位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以达到共同分担风险的目的。
(4)风险自留。风险自留也称风险承担,是指项目管理者自己非计划性或计划性地承担风险,即将风险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
保险和风险自留是企业在发生损失后两种主要的筹资方式,都是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风险自留目前在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中较为盛行。风险自留既可以是有计划的,也可以是无计划的。
①无计划的风险自留是由于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某些风险的存在,或者不曾有意识地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风险发生后只好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这样的风险自留就是无计划的和被动的。
无计划的风险自留产生的原因有:风险部位没有被发现、不足额投保、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在这些情况下,一旦造成损失,企业必须以其内部的资源(自有资金或者借入资金)来加以补偿。
如果该组织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则只能停业。因此,准确地说,无计划的风险自留不能看作风险管理的措施。
②有计划的风险自留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是主动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选择。它是风险管理者察觉了风险的存在,估计到了该风险造成的期望损失,决定以其内部的资源(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来对损失加以弥补的措施。
有计划的风险自留绝不可能单独运用,而应与其他风险对策结合使用。实行有计划的风险自留,应做好风险事件的工程保险和实施损失控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