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方法,公司库存现金的使用有严格且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现金的限额、使用范围,以及收支的规定等。
1│现金的限额
公司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决定,开户银行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通常情况下以其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来确定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公司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数额进行现金管理,确实需要增加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2│现金的使用范围
企业的款项支付一般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但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直接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按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现金收支的规定
有关现金收支的具体规定如下。
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公司当天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不得坐支现金:公司支付现金,可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应事先报开户银行审批,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提现的用途: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现金用途,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特殊的现金支出情况:因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公司应向开户银行申请,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